铁路公安局智能枪柜,智能枪弹柜技术要求
1. 柜内可存放不小于10支短枪、4支长枪、5位子弹抽屉(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2. 柜体要求:柜体采用优质碳素钢材制作,光洁无毛刺。柜体碳素钢材厚度≥8mm,柜门碳素钢材厚度≥8mm、内侧碳素钢门板厚度≥ 2mm;抗拉强度>345MPA;左右双开门、上下左右门栓、共≥8门栓、 内门铰、镀铬大力矩把手、高强度钢轮。
3. 柜体结构:箱体对角线误差<2mm。具有防钻、防电焊、防切割、防潮、防腐蚀等功能,柜门开启角度>90°。
4. 防盗方式由双机械锁、指纹、电子枪(弹)锁、报警系统组成。
5. 柜体规格:≥1800mm(高)*≥1000mm*≥500mm。
6. 表面处理:磷化防锈、静电喷塑处理。
7. 柜体重量:450Kg≤柜体总重量≤550Kg。
8. 柜体触控显示屏≥12寸、显示色彩65K色真彩色TFT HMI、分辨率800×RGB×600(宽×RGB×高像素)、背光模式LED、典型亮度300 nit、智能枪弹柜体具备人机操作界面、人机操作界面可以触摸屏操作(电阻触控显示一体屏)、人机显示界面应能实时显示日期、时间、电源状态、语音提示功能、自检状态、网络连接状态。
9. 电子枪锁:每位枪锁为相互独立模块,锁枪方式为双向钳式锁,锁扳机位置,电子枪锁由脉冲信号控制开关,达到节能目的,每位枪锁有独立机械钥匙备用开锁。
10. 电子弹锁(抽屉式):每位弹锁为相互独立模块;每个弹盒位配有指示灯,具有取弹导寻、指引、提醒功能;每个弹盒有机械钥匙备用开锁。
11. 紧急处理机械开启方式:双机械钥匙锁应急开锁。
12. 应自动保存不少于5000条的最新运行信息记录;所有记录不能人工修改或删除。运行信息存储区记录满后能自动覆盖循环。电源正常或掉电时,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能丢失。
13. 所有记录的运行信息能通过数据接口(USB接口、网络接口等)下载,数据下载有下载指针标志和下载权限限制。
14. 报警功能:非正常开启柜门报警,非法震动移动报警、断网报警,机械锁开锁报警,智能柜断电报警;关门超时报警,柜门未关好报警。以上报警均要求启动现场声音报警,系统记录报警信息并上传到服务器。现场声音报警信息必须要求有管理权限的双人认证指纹后可解除声音报警。
15. 短信审批功能:短信发送器双频GSM调制解调EGSM900/1800MHz或EGSM900 /1900MHz;功率1瓦1800/1900MHz;每端口收发短信≥450条/小时,约4~6秒/条;
16. 具备远程联网能力,智能柜应具有自动校时功能;离线状态下,如有未完成的操作业务可顺利完成操作业务,如没有未完成操作业务,可使用“管理员+领导”指纹方式进行应急开锁,该项操作要求记录日志并待联网后自动上传后台。
17. 备用电源(一机一电):市电断电备用电源应能支持自动切换;连续工作≥8h;UPS类型:具有短路保护、输出电压稳定、可调延时间0~60S、工作电压:110VAC~240VAC、输出电压:12VDC、输出最大电流:5A。
18. 外部1路标准网络接口(TCP/IP通信,每台柜分配一个独立IP地址分别柜体和视频),1路电220V接口(三插口)。